一月前,突然有一个见风流泪烂红眼边一张嘴露出仅剩的三五颗又黑又黄的大板牙满嘴漏风却又喷着臭气的花子婆,嘟嘟囔囔含含糊糊地在他的耳旁一边眨眼一边比划地说了些什么,于是他马上火烧屁股般用刚刚赚到的全部家当买了一匹骨瘦如柴的老马代步,匆匆离开中原,越汉水渡阴关,踏碱草走荒漠餐风饮露夜宿晓行,远远来到了这边漠塞外,寻找想象中的仇人。
这便是飘萍浪子来到边荒漠北遭遇眼前一切的起因。
结果呢,仇人没找到,沿途中又招来了更多更频繁的狙击和追杀,杀手们一伙伙一波波简直比荒野的蚂蚁河边的蠛蚊还多,比惹毛了的黄蜂和见血的牛虻还猛。
可这是不是花子婆搞的阴谋?回想一下,还真就不能确定花子婆到底说了什么,老乞婆疯疯癫癫,神智好像本就不清醒,再怎么追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老太婆只是含混地讲过这一带可能有个人。
有个人有个什么人,这人是他要找的人么?
而这一带又是什么地方啊?空旷荒漠茫无际涯,别说是人,便是虫豸恐怕也很难找到一只,那么岂非是他自己要来的,关花子婆屁事……至于要找的人,婆婆并没有说出姓字名谁具体大号嘛!
“喂,小子!想好了没有?”
为首灰衣怪人等得大为不耐,语音变得烦燥刺耳。
“你急什么老大!我红尘过客要是加入了你们,大家岂不都成了自己人?既是一家人便有得商量,让我再想想!”
“你最好是快点想!”怪人的语气有些阴森了。
眨眨眼,浪子还真不知怎样才能套出这位头儿的底细,遂缓缓道:“常言讲没有三分利不起大五更,劳烦再说说,加入你等风某可有什么好处?”
“这个当然有!”灰衣人耐住性子道,“咱们是特别行动组,在里边如果干得好,便可尽享美酒名媛以致富贵亨通。总之吧福德威权恣行天下,那叫一个无往而不利!”
灰衣人桀桀大笑,狂傲得意之极。
以鼻嗤之不信道:“你们的老大是当今皇上吗,吹牛说不定也要上税呢,大哥!”
“吹牛?本门……呸!红尘过客,你别想麻到老夫?快说,阁下作何打算?不过依老夫看来,像你这种酒色之徒街头弃丐该不会拒绝这等优厚条件吧。加入咱们不止享受无边,还能帮你找到对头一血仇耻了结你多年心愿,好好想想吧,儿!”
吓!原来除了嗜血之外,红尘过客还是个酒色之徒乃至街头弃丐!
弃丐是不是比乞丐还差评?
少年的心再次缩紧且感到针刺般痛和悲凉。在别人眼里,个人的确乏善可陈了,昔日的光环减至于零不说,现在恐怕连小丑都不如啦。即使投靠了别人又怎样,大概也是狗便便一坨吧!
按说,少年人手头也有相当阔绰的时候,并非总是穷得一身糙皮包着贱骨头任人寒碜,譬如那次走镖……
红货的体积并不是很大,分量也不重,只有一个大包裹可供一名镖师或者伙计背负而行。然而些小物件却雇请了几家镖行远近十几位知名度极高的镖师保驾护航。经人推荐他忝在同列,当然他不算正式镖师,只能算是个保暗镖混口食的人。一般说来,保暗镖的人如果运气好,红货不出意外,镖行可以赏几个小钱喝碗酒;一旦出了事,搭上小命那是没人赔的。这次出镖,除了镖行慎重其事之外,货主一方还另行请了几位江湖高人随行护镖,这很少见。所以这次出镖人数之多,之杂,之慎重,已经透显出所保红货的贵重程度。也许,就因为郑重其事,所以出镖的消息尽管绝密还是不胫而走,路上当然免不了遭遇强盗劫匪。出乎意料的是此次劫匪不仅个个剽悍亡命,而且人数之多令人咋舌。出城三十里,两山狭峙处一线之天,荒腔野径之上早就埋伏好了的劫匪前后夹击潮水般涌上,看样子像是内鬼勾结山大王联手作案。先是一阵箭雨,之后便是刹那接触,刀光剑影摇曳呐喊,叱喝声尤如炸雷在山谷间回荡,肢残体碎血腥场面实在惨不忍睹。尽管护镖之人也不算少而且个个声威响亮武功不俗,奈何劫匪人数狂超好几倍,并且凶猛绝伦悍不畏死,功夫不大,箭下所余镖师全都做了刀下亡魂。随行的武林健者修为或高些,拼死顽抗,但也没有逃脱全军覆没的下场。一个多时辰的浴血奋战,最后只剩下他单人独骑一剑撑天,保护着身负镖囊的镖师杀开一条血路突出重围,甩脱了所余悍匪并终将红货完好无缺地交与货主。
这真是一鸣惊人,田舍郎做了皇帝。因为大家并不知道他就是霜林小秋先生,昔日那个人人皆知的少年英雄,怕打草惊蛇一踏入江湖他就改用了假名儿,小心翼翼地把自己雪藏了起来。
落后,镖局一方惨淡大送葬为抚恤护镖之人的家属几近破产,但也并未因此亏待了这个一举成名的暗镖手,不仅给了他多过几倍的薪酬还有额外嘉赏,因为他保住了镖局的声望,没有失镖,这太有面子了,镖局以后还可望重操旧业冀图新的发展。
让他口袋大大鼓起来的还有货主一方赏的谢仪,而且更加丰厚,可见所保红货的贵重果然不可思议。总之,两方加在一起,小子大大地赚了一笔。那年月,一石好白米也无需钱八银子就可买到,三四两银子能买上一亩肥田,几百两银子就已经是发了横财。而他,近千两白花花银子可以买下几座田庄盖上数十栋大瓦房了。如果没有其他奢望那么他可以安住下来,然后再找个殷实人家的女孩子娶来做烧锅暖脚的,美美地耽日子过家家,妻沿子续薪火传承,一辈子小康该不成问题。可是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小子自银子到手之后,除了理所当然地找到刘伶相陪大醉酩酊外,一多半赠与了死难镖师的家属,剩下的小部分再分成两份,一份资助给一个破了产准备上吊的小商户;另一份捐给了一个穷孝子。孝子卖妻求资,准备用卖人的钱给多年瘫痪在床的老娘看郎中治脑炎。
……这是他生平最有钱的一次。用这些银子虽然不可能去买田庄娶女人,但他可以继续买醉,更可以在红粉堆里充大爷,并且一乐就能乐上好几天,甚至几个月。可是除了大醉一场,他没去找女人,也不可能继续买醉,因为转瞬他已经分文不剩,跟原来一样穷得比乞丐还乞丐。
也许就是弃丐吧。
但他不后悔,因为他原本就没想去找女人。他跑这趟镖本就是为了专一资助寻死的小商贩和那个孝子的。孝子为了给娘治病可以卖掉妻子,自己不找女人算得了什么?
总之他觉得值。更让他觉得值的是,这次保镖让他萌生了新的想法:是不是自己在做善事中无意得罪了歹徒恶人乃至江湖宵小,便是这些人心怀叵测寻衅报复一直在追杀自己?
接着辗转反侧翻来覆去痴痴呆呆傻傻愣愣地想了好几天,最后摇摇头,只用几秒钟就否定了这种混蛋想法。因为追杀者人数之众,武功之高,手段之恶毒残忍,以及那种连绵覆盖紧摄不放的磅礴气势,简直匪夷所思,绝非小仇小怨的寻衅以及小门小派的报复行为。
何况劫镖护镖就是那么一回事,没听说过劫镖人过后会报复镖师的,道上有道上规矩,这不合强盗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