懵懂而天真的小学时光,好像个个都可以是知己,个个都可以掏心掏肺。遇到路俪安,我以为是上天赐给我的一个好朋友,一辈子的好朋友,结果,为了一个男孩,她毅然与我决裂。
遇见她的时候,我十二岁,她十三岁。她比我大一岁,和我读同一个年级,却又像大姐姐一样,把我保护在身后。小学的我天不怕地不怕,不管是谁我都敢惹,可是自从有了她,没有人会来招惹我了。
那个时候的孩子,不知是怎么的,明明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群不知道是真是假的朋友,却举着了不起的旗帜,邀约一群人去“打群架”。
也不知道卢俪安当时是怎么惹到了我转学前的小学同学,两个人竟然互相下了战书,要找人打架。到底是为了什么,我至今为止都没有弄明白,也不想去弄明白了。
当初傻傻的我,傻傻地去找了我转学前的好朋友瀚来帮她,谁知道,一帮竟然帮出了火花。
上初中的第一天,我在人群中找到了路俪安,她很高兴地走到我面前,告诉我,我们是同一个班级,而瀚就在离我们不远的1班。这就是传说中的无巧不成书吗?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讨厌她,我还特别兴奋,因为我们不仅同一个班,还是同一个寝室。直到后来,15岁的她情窦初开,喜欢上了耿直幽默的瀚,一切的一切都改变了。
她把我写给瀚的圣诞节贺卡撕成碎片,大声地告诉我瀚不会收我的贺卡。我不知道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我给瀚写信,请求他的原谅,虽然我并不知道自己哪里有错。可是,瀚根本就没有看到那封信,在他打开的那一刻,路俪安一把抢过,看完之后扔进了垃圾桶。
我不知道她编了什么故事,告诉了瀚,致使瀚有整整一年不理我。后来,走在路上,他开始对我微笑打招呼,我觉得奇怪,也只是回他一个简单的微笑。他告诉我他不后悔和路俪安在一起,以前没有,现在不会,以后更不会。
那一瞬间,我似乎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喜欢。天真的孩童时代,我喜欢和瀚在一起,如果我手里有一根棒棒糖,我宁愿让给他吃。小学二年级,我转学了,可我以前的那所小学,就在我家对面,每天放学回家依旧能在家门口和瀚在一起玩耍。
是青梅竹马还是两小无猜,好多美好的东西却被路俪安逐个击破。太稚嫩的心,根本不明白什么是喜欢,真正明白的时候,他已经是别人的身边人。
其实,那个时候,我都还没有恨过路俪安,她和瀚在一起,还是我一手促成的。
我还记得,那个阳光很好的中午,我们寝室的人都为了他们能在一起没有睡觉。
我还记得她哭着给瀚打了不止十个电话。
我还记得,我知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我笑了,真心的笑了。
可是,他们分手了,我却哭了。
因为,路俪安她说那个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愿意和她在一起了,所以她们分开了。也就是从那个时候,我开始讨厌她,恨她,巴不得她死无葬身之地!
可悲的是,我们不仅在江城一中的初中做了同班同学和室友,还同时考上了江城一中的高中,依旧是同班同学兼室友。
更可悲的是,我们竟然握手言和了。
言和当然是假象,我和她绝对不会和好,下个世纪都不会!她在新的班级依然是过得风生水起,不过,还是沿用了她的老招数。对待女同学,当面一套,背面一套;对待男同学,就像个个都是自己的男朋友一样。
我不是故意要在别人面前说她坏话,我只是在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同时,不小心说了她从前的所作所为。我的同桌们都是男同胞,他们都说我想多了,其实路俪安是个很好的女孩。
是吗?就算是吧。
我放弃了解释,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们会看清楚路俪安到底是什么人。而事实证明,那些被她捧在手里疼的男同学们,在三年后都看清了她的为人。
至于我和路俪安发生的这些事,我只告诉了凝乐,没有告诉宁天,我觉得这是小女生之间的小事,不用拿去烦他。如果我知道有这么一天,我一定会告诉宁天。可惜,现在已经晚了!不管我怎么说,他即使相信了也不会放弃和她订婚的,因为他是倔强而高傲地宋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