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闷热笼罩大地,连一丝风都没有。一条宽阔的官道上,一个穿着单布长衫的年轻男子正郁闷地蹒跚而行,长衫有点像是古装剧里的戏服,但打满了补丁,而且极不合身,加上前襟没系,袒露着汗津津的胸口。长衫下摆露出一小截牛仔马裤,裤脚已经起毛。脚上是一双大了几号的布鞋,穿着跟拖鞋没什么两样,踩在路面溅起厚厚的灰土,使他的脚腕都镀上了一层深灰。
男子边走边抹去脸上的汗水,越想越郁闷,难过的真想一死百了。
他叫沪重,在昨天还是一个某电子厂的屌丝普工,每天混混日子,泡泡厂妹,没什么大的追求,生活平淡无聊。
但年仅二十三的他也算得上久经风月,三天两头换人暖被窝,而且不挑食,上到熟妇,下到刚毕业的大学生,无一不是他的下手对象。可就在一个月前,某个漂亮温柔的女人让他动了真心,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个好男人,只是没想到对方比他还要老到,攒了几年的积蓄被骗得一干二净。伤心欲绝的沪重借酒消愁,喝得烂醉,然后第二天醒来就到了这里。
一开始他还不知道自己是穿越了,以为是被人绑架弃尸荒野,可等他到了一个村子才发现这里不是之前的时代,准确来说连是不是地球都说不准。因为这个还处在封建社会的朝代叫大瑞,当今天子姓言,也不知何时建的国。
沪重当年也羡慕过哪些穿越后做下丰功伟绩的主角们,可临到自己效果完全不一样。首先自己没学历,没本事,以前就是流水线上的普通工人,比不上哪些身怀经天纬地之才的穿越大咖,再者你穿就穿吧,为什么把自己扔在荒郊野外,还不是魂穿而是身穿,要知道昨天醉酒后,沪重倒头大睡时就穿了一条内裤和顾不得脱掉的牛仔裤,虽然这里也是夏天,但大早上的还是非常冷,沪重差点没冻感冒。
最后走了半天才找到一个小村落,一个老人家看他可怜就找了一件旧长衫和破布鞋给他。也是这时,沪重才知道自己穿越了。
村里的人即无法缓解沪重心中的疑虑,也给不了他生活下去的能力,没办法沪重只能前往大都市寻找机会。
这也导致了炎炎烈日下郁闷行路。他的目的地是最近的铎阳城,听村里人讲这里是陪都。沪重也不知道陪都具体是什么意思,但担得起“都”这个字想来很不一般,就暂时选择了这个目的地。
说是最近,可也有三十多里,在这个没有公交、出租的年代对沪重简直是种折磨。
加上天热,又临近中午,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沪重走得是一步三叹。不禁又摸了摸裤子口袋,那里有抽剩下的半包玉溪烟,没有打火机,就算有估计沪重现在也舍不得去抽,毕竟这是自己目前最珍贵的精神食粮。
到了一处阴凉处,沪重停下休息,靠着大树瘫坐在地上,抬头看着树梢仔细盘算今后的打算,毫无头绪。
没一会,远处传来一阵车轮滚滚之声。沪重精神一震,慌忙起身,搭眼看去。
数十米外一辆马车不紧不慢驶来,车身很宽,也没有顶棚,上面整整齐齐摆满了黑色的大坛子,看样子应该是辆货车,而且货物很重,两匹马并驾拉车还走得比步行快不了多少。赶车的是个一脸和气的中年男人,他也老远就看见了沪重,正仔细打量这个落魄至极的路人。
沪重也管不了那么多,等马车靠近伸手拦下,还担心对方无视,别扭的抱拳作揖,高声道:“这位老哥,能否捎带一下在下?”
赶车人勒停双马,摆了摆手,声音洪亮:“上来吧。”
沪重心中感激,手忙脚乱爬上马车,就坐在那些大坛子上。
“大哥心地善良,一定长命百岁。”
“借你吉言。你这是要去哪?”
“铎阳。”
“那正好,我也要去铎阳。我这是要给铎阳最大的酒楼‘醉春楼’送去我自家酿制的‘听香酒’。”
沪重常年把妹,奉承人的本事一等一,几乎想都不想就道:“原来是酿酒的大老板,那我祝你日进斗金,将来必成天下第一大富豪。”
“严重了。”赶车人很有自知之明,谦虚道:“我这是小本生意,只供应一个醉春楼,能保证全家不饿,衣食无忧,我就心满意足了。”
沪重仔细看了看屁股底下的酒坛子,还趴上去闻了闻,一股浓厚的醇香扑鼻而来,让沪重口内生津,馋虫大动,但却没好意思开口讨要。
挠了挠一头和这个时代极不协调的短发,沪重道:“这酒真是太香了。我敢打赌,世上属它最好喝。老板完全可以扩大自己的生意,招多些工人,提高产量,到时候卖到全大瑞,成为第一富豪也不是不行。”
这都是沪重那个时代商家的话一般操作,算不得什么高明主意。
赶车人哈哈一笑:“有一点你倒说得对,我这‘听香酒’确实闻名四海,但酿制不易,需要很多名贵酒料,这些东西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所以我半年也只能酿制这么一车。最要紧的是这些名贵酒料都是‘醉春楼’贾老板提供的,酿好后只能卖于他。这也算得上他的一道招牌。”
“哦,原来是特供。”沪重对于这些弯弯绕绕没什么兴趣,一丁点的商业才干瞬间消耗完。
“特供?这个说法很贴切。想不到你也是个有学问的人。”
“老板说笑了。我就是信口开河,胡说八道。”
“不要老板长老板短的。我姓高,我儿子年纪都比你大,我托大,你叫我高叔就行了。”
“嗯,好的,高叔,我叫沪重,你叫我小沪就行了。对了,这酒既然如此珍贵,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人护送?你不怕半道被人劫了去吗?”沪重难得有个可以聊天对象,忍不住就想多唠两句。
“哈哈,小沪多虑了。现在太平盛世,哪里有那么多宵小之徒打劫几坛酒?虽然江湖多有风波,但他们也对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难得看上一眼。其实最重要的是我这酒是送给铎阳‘醉春楼’,此地已经算是江湖第一大帮铎阳帮的势力范围,贾老板在帮主翟青礼跟前还是有几分薄面,一般人除非嫌命长才会惹到他们。”
“我去,还有江湖?”沪重好奇心顿时被勾起,忙问:“这些人是不是会武功,那种飞来飞去,眼花缭乱的武功?”
“飞来飞去那是神仙,普天之下估计就算达到‘御气’境界的第一人李光白都做不到,但普通高手,尤其是主练轻功的飞檐走壁、如履平地还是很轻松的。”
沪重听得眼前一亮,没想到这个世界不单单是封建社会,还是武侠设定。他打小就喜欢读金庸古龙,对这些神奇的大侠生活充满了向往。
“那高叔,天下排的上名的高手有几个你了解吗?”
高叔也是个健谈之人,一边催赶双马,一边给沪重解答:“当然知道,我对这些也很感兴趣,当年要不是我爹逼我继承家传酿酒技艺,我现在估计就当说书人了。当今江湖帮派林立,但真正谈得上绝顶的只有‘内九外八’共十六人。”
“什么是内,什么是外?还有九加八应该是十七吧?”沪重还以为高叔算术不好,生出一丝优越感,好心提醒到。
“你听我慢慢说。内就是指朝廷大内,也就是官家身份,外自然是表示没有官身,多属于江湖帮派,当然也有闲云野鹤。”
“哦,那就是庙堂和江湖了。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这古文沪重就记得这两句,随口说了出来。高叔却是听得一愣,诧异道:“小沪,这两句话很有内涵,颇有一番独到见解。我看你可以去考状元了。”
沪重有点尴尬,忙打岔:“这些高手都有谁?他们的特点或者绝学是怎么样的?”
高叔不再去想这两句新奇的文章,解释道:“我刚才说‘内九外八’总计十六人是因为有一个人两个榜单都是第一,他就是我刚才提到过的李光白。这人是个绝世天才,自创‘仙门道气决’,弱冠之年就已经罕逢敌手,时至今日也不知道到了何种地步,据传闻三年前他只凭一双眼睛就战败了南理国第一高手,实在是可怕。他虽然是布衣身份,但却和当今太子是至交好友,虽无名分,大家都默认他是太子太傅,所以可内可外,自然双榜都占了第一。”
沪重听得心向往之,暗忖自己何时能结交这位大佬就好了。
“至于其他十五人,内高手第二则是虎威大将军林丛柏,他靠着强悍的一身外功比肩‘神游’境界,甚至超过,但外功终究有极限,这辈子估计到不了‘御气’之境。”
“等等,高叔,这‘神游’和‘御气’又是什么意思?”
高叔回头看沪重一眼,确定他是真不知道,这才道:“这是习武之人的高低区分,想不到你连这都不清楚。看来是读书读得入迷。”
“不错,我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高叔,这境界共有几重?”沪重自嘲道。
高叔听得又是一愣,但很快释然,暗想沪重确实是个有才华的小伙子。
“境界共分九层,按高度分别为‘生力’、‘存气’、‘脉动’、‘逐神’、‘明窍’、‘勘虚’、‘神游’、‘御气’以及从来没人修成过的‘天人’。李光白现在应该是‘御气’顶级,至于能否成为古往今来第一个达到‘天人’境界的高手还说不准。”
“脉动?我还哇哈哈呢。”沪重一脸迷茫,就这个比较熟悉,听了进去。
“你说什么?”
“没,我自言自语呢。高叔,你知道的这么清楚,为什么当初没有习武成为江湖高手?”
“一入江湖,就不能独善其身。我可不想活得那么累,当个小老百姓不是更自在?”高叔看得倒很开,可惜沪重心中心痒无比,恨不得立即投入名师,成为大高手。
“习武是不是很累?”沪重突然间又担心自己不是那块料,患得患失,完全没去考虑就算自己现在想学又上哪学去?
“那是自然,世上哪有简单的事?尤其是习武,不仅讲究天分,更要看师承。很久之前,那些习武之人都是循序渐进,到老才达到‘明窍’的比比皆是,但自从出了个李光白,情势大变,他天纵之才创出‘仙门道气决’将前面几重境界化繁为简,轻松练到‘勘虚’之境。近二十年又广收门徒,将绝学发扬光大,导致现在江湖高手一抓一大把,以前那些威名赫赫的门派如今都有点不入流了。外八高手,除了他自己,他的大徒弟霍天石位列第三,关门弟子就是天下第一大帮的帮主翟青礼位列第七,要知道翟帮主今年才三十五岁,那些耗费大半生时光才上榜的老夫子真是丢脸丢到了老家。就因为这些高手的存在,我们大瑞国才能威震四海,让那些蛮夷小国不敢造次,甘愿称臣。”
沪重对这个李光白敬若神明,盲目崇拜。但想到翟青礼已经是关门弟子,明显是不打算再收徒弟,不由又有点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