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小姐,只是这样的穿着稍微有点儿单调了,不如我去找一些配饰,这样穿起来的话,效果应该会更好。”连乐说了之后匆匆忙忙的朝着配饰区走去,刚走到柜台,就看见与小姑娘一起来的这位先生在这里挑挑选选的。
一想起小姑娘结结巴巴的解释她与这位先生的关系,还说什么是小叔叔,这世上哪有小叔叔看侄女的眼神会是那种狼看见美味的食物一样,恨不得拆入腹中。
“先生,那位小姐的配饰……”连乐是个聪明人,就这么稍微提示了一下,剩下的话没说慕朝宗也绝对明白,毕竟都抢先一步,在这里帮忙挑选了。
“再等等!”慕朝宗身上散发着一种令人望而生微的冰冷,让人不敢靠近。
连乐也乐得清闲,就站在一旁,看着那双指节分明,如上好白脂玉一般润华细腻的手指在那些配饰的上空划过,很快五套配饰就挑好了,连乐细心的发现这几套配饰与刚才那位姑娘挑选的衣服非常的搭配。
因为帝圣斯的许多服饰有队带着那种复古风的元素,所以为了能更好的销售服务于顾客,便直接将衣服专区与珠宝配饰专区相结合,形成一种互利共赢的局面。
“这些配饰,比较适合她,你拿过去给她吧!”清冷至极的声调,无形中带着疏离。
“是!”连乐接过托盘,抬头看向这位先生,才发现他已经从配饰区这边的玻璃门出去,再转到店门口,那清隽的身姿,实在是……不是她这种人能够肖想的。
她这种人,还是踏踏实实的挣票子比较好,这盛世美颜,极品帅哥什么的都是浮云!
在往回走的时候,连乐打量着托盘里面的配饰,这几套都是帝圣斯这一季节的主打款,G是这里虽然不是说全国销售量最好的,但这消费水平也绝对不低,所以才争取到的,没想到今天全部都销售出去了!
这五套里面最为贵重的就是血美人翡翠,听说这是一块完整的血红色翡翠,开出来的时候颜色非常的纯正,出了具有很大的收藏价值以外,它本身也是价值连城的,可以说是镇店之宝。
等连乐回来的时候,叶静姝正好在穿试第五套衣服,是一件紫色的连衣裙,穿在榻的身上,流光溢彩,紫色本身就代表着高贵、神秘,恰好将叶静姝身上的那一丝稚嫩压下,显得成熟一些。
“小姐,这是我刚才为您挑选的配饰,您可以看一下,有什么不满意的吗?”说着连乐讲东西放在了沙发旁边的茶几玻璃桌上。
抓装正在看报纸的慕朝宗捏着报纸的手劲儿无意识间加大,生怕自己挑选的这些配饰她会不喜欢,心里也是格外的忐忑不安。
叶静姝的视线划过这几套配饰,其实都还可以,与她悬的那几件衣服的确很搭,只是……
“这一套……该不会是翡翠中的血美人吧!”鲜血般浓郁的颜色浸透着玉石的每一个边缘,给人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
而且,这一套血美人饰品,头饰,胸针,耳环,戒指,项链……这一套绝对价值千万之上,她可不能在爷爷不再的时候,就这么随意的乱花钱。
虽然这钱的确是有,但是钙化的时候就要花,不该花的时候,就不能花,这好钢用在刀刃上嘛!
慕朝宗给连乐使了一个眼色,连乐也就点了点头,“既然这样,那小姐这些服饰是您现在那走还是给您送到家?”
“这些,直接送到京都叶家就好,收货人:叶静姝!”慕朝宗说婠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将叶静姝一直窥探依旧的兔子放到她的怀里,“现在这个傻兔子就属于你了!”
叶静姝抱着兔子乐滋滋的在一旁玩着,慕朝宗手里拿着一张黑色的卡给连乐去结账,看见小姑娘拿衣服傻样,他眉毛轻挑,然后伸手捏了捏那蠢兔子拉拢这的长耳朵,“这手感似乎很不错!”
小姑娘看着被慕朝宗那魔爪摧残的兔子耳朵,眼里满满的抗议,脸上却不能显露半分,毕竟这白色容貌兔子是因为他才拥有的。
她外这脑袋鼓了鼓腮帮子,小嘴一咧,像是想到什么似的,走到他的面前,眨了眨眼睛,“小叔叔,你长的真好看,比美人儿还要美上三分呢!”
小姑娘想要借酒兔子的耳朵,有碍于他那只爪子,软萌乖巧的说着违心话,更让他狠狠的记上了一笔。
慕朝宗薄唇微抿,食指与中指相互摩挲,似乎是在回味什么,“好,我们,来、日、方、长!”
什么来日方长?听他莫名其妙的说出这么一句话,叶静姝再回来的这一路上,小脑袋像是灌了浆糊一样,啥都不知道了!
到了叶宅之后,停下车之后,小姑娘抱着一只巨大的玩偶兔子小心翼翼的走在路上,看到这幅场景的慕朝宗唇角微勾,“你再不长个儿,这傻兔子都快赶上你的身高了!”
这话看来是真的戳到了小姑娘的心窝儿里去了,叶静姝顿了顿脚步,小脸上带着些许的愤怒,如果眼神儿能够杀死人的话,这慕朝宗早就不知道人让小姑娘秒杀多少次了。
慕朝宗,你这个混球,大混蛋,坏人……叶静姝小白牙摇了摇嘴唇,往外走了两步之后,实在是克制不住自己体内的洪荒之力,转过身来哒哒哒的走到比她高出好多的男人的眼前,抱着手中的大白兔子一脚踹在了他的小腿上,还傲娇的哼了一声,这才转身往客厅走去。
一开始面无表情的慕朝宗等着小姑娘的身影差不多看不见了,这才狠狠的吸了口凉气,垂眸看着自己的小腿,龇了龇牙,这一脚踹的还真是挺疼的!
小姑娘看起来是个软萌无害的蠢兔子,这脾气怎么变的这么大了!
最后,那张眉目如画的眼上带着浅浅的笑意,“这还真的是属乌龟的,不威逼利诱着,不伸出小脑袋来,逼得急了,还知道张开小嘴咬人,真是有趣。”
说到这里,他又摩挲了一番自己的大拇指与中指,这儿似乎还残存着触感呢!